送达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11-18

云南省勐海县人民法院

 

刀刚:

        本院受理原告吴娜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勐海县人民法院

O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