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11-09
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5)腊民二初字第339号
尹雁雄:
本院受理原告陈新友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住址不详,不能采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缺席判决如下:被告尹雁雄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陈新友香蕉款103000元,并支付该款自
特此公告
勐腊县人民法院
二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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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5)腊民二初字第339号
尹雁雄:
本院受理原告陈新友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住址不详,不能采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缺席判决如下:被告尹雁雄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陈新友香蕉款103000元,并支付该款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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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