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11-07

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2015)腊民一初字第356

周旺雄、侯路元、李茂:

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凤仙、周红星与被告段文祥、周旺雄、侯路元、李茂健康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腊民一初字第3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勐腊县人民法院

O一六年十一月四日

承办法庭:民一庭

承办法官:玉金罕  

电话:0691-8123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