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11-04

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2016)云2823民初375

张乃福:

本院受理原告杨茂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云2823民初3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勐腊县人民法院

O一六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