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10-10

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2016)云2823民初821

卢晓明:

本院受理的原告段黑安、朱建华、邓阿拍、邓甲拍、段朗种、邓嘎妹、朱鱼搏、邓下巴、沙则、段将忠、杨好英、邓糯拉、捌苗、段骂朴、拉着、马美牛、邓张扫、段朗飘、段山峡、段安叭、段安苗、邓憨排、段和巴、岩庄与你、李文华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诉讼须知、授权委托书、传票、举证通知书、廉政告知书材料、执法承诺书、廉政监督卡、原告提交证据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830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合并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O一六年十月九日

 

承办法庭:民一庭

承办法官:张敏

电话:0691-8123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