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9-12
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公告
(2016)云2823民初372号
梁福发、黄喜良:
本院受理原告陆继春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云2823民初3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勐腊县人民法院
二○一六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