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9-12
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公告
(2016)云2823民初179号
胡家洪:
本院受理原告王金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们住址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云2823民初179号民事判决书1份。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勐腊县人民法院
二O
案件承办人:朱正武
邮编:666300
联系电话:0691-8124123
地址:勐腊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