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9-09
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公告
(2016)云2823民初307号
彭鑫萍:
本院受理的原告张贵云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云2823民初3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勐腊县人民法院
二○一六年九月九日
承办法庭:民一庭 承办法官:玉金罕
电话:0691-8123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