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8-29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16)云28民终223号
赵丽晴:
我院受理上诉人李正涛与被上诉人黄圆棋、赵丽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云28民终223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320元,由上诉人李正涛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