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8-19

云 南 省 勐 腊 县 人 民 法 院

  

 

2015)腊民二初字第623

李志勇: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四荣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腊民二初字第6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一六年八月十六日

 

 

承办法庭:勐腊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 

承办法官:孙尉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