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7-18
岩伦:
本院受理原告玉儿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云2822民初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勐海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日
承办法官:依坎甩
联系地址:勐海县人民法院勐遮人民法庭
联系电话:0691-5422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