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7-14

 

 

2016)云28民终147

张静

我院受理上诉人西双版纳合展投资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张静、李宗章缔约过失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云28民终147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驳回上诉人西双版纳合展投资有限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500元,由上诉人西双版纳合展投资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一六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