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千里送赔款 以心换心为人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2-26

2012年勐海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告人杨某驾驶普通客车由景洪市驶往孟连县,行驶途中发现车辆制动失效,停车经修理工李某修理但未排除制动隐患。被告人杨某在明知车辆制动安全隐患未排除的情况下继续驾驶客车载李某上路行驶当日1640分许行至国道214线K3039+800处时,客车制动失效,导致车辆失控后将李某抛出车外,造成李某受伤在送往医院抢救途中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法院受理后,李某的父母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判决由被告人杨某赔偿李某的父母各项经济损失86,584.5元。判决生效后,杨某将八万元钱交到法院。

但是,由于李某的父母年事已高,且家住澜沧县糯扎渡镇响水河村,路途较远,迟迟未能来领取赔偿金。勐海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法官了解情况后,想到一年一度的春节即将来临,为了让老人能安心的过个祥和年,承办法官经过两天的长途跋涉,将八万元的赔偿金亲自送到了老人的手中,使老人心中倍感温暖。勐海县人民法院的官以“执法为民”为己任,不远千里的给被害人家属送去了人文关怀,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赞誉,彰显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勐海县法院  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