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十八大维稳工作 成功执结一批执行积案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2-11-22

根据各级党委和上级法院在党的十八大召开期间必须做好维稳工作的通知精神,景洪市法院多次召开会议,对执行局有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为了保证执行工作具体到位,景洪市法院执行局大力梳理排查涉及越级上访、进昆进京上访和闹访缠访案件,做好相关执行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加大执行力度,将不安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如涉及申请执行人崔某某、宋某、玉某、黄某、李某某、某灯饰店、蹇某某、廖某某的劳务(雇佣)合同、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纠纷等八案,该批案件因被执行人赵某某长期下落不明又无可供执行,导致申请执行人崔某某、宋某、玉某多次以上访、在网络和新闻媒体上等方式反映未执行的问题。为此,景洪市法院先后对赵某某采取了限制乘坐飞机、在全省进行布控、在新闻媒体公开暴光不履行法律义务行为等执行措施,迫于强大的执行震摄力,赵某某于2012年11月6日支付了488164元执行案款。至此,一批多年未能执行的涉信访案件最终完全得以执行完毕,从根源上消除了有不安定因素的隐患,取得了较好社会效果。

(景洪市法院  雷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