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岩某某私自砍伐国有林一案的审理体会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2-10-19

710日上午,曼夕村委会参加了勐海县法院阳光司法回法庭在打洛镇审理岩某某私自砍伐国有林案。我(作者)认为此庭开得很好,此案案情清楚,量刑得当,非常同意和支持法院的这一判决。此案起到了很好的宣传作用和教育作用,

宣判会后,曼夕村委会就此案召开了村民干部会议,深挖根源,进行深刻反思。并将此案作为一项活动内容,在全村委、村民小组展开宣传教育活动工作,向我们的干部群众作宣传、教育,讲解党的政策、讲解森林管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并告诫群众,随意砍伐国家林木那是不允许的,任何人、任何组织在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并取得相关职责部门同意的情况下,私自随意砍伐林木都是非法和违法的。通过宣传,进一步增强群众爱林、护林的法律意识,使更多的人理通了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做。认识到违法、犯法会给自己、家庭及社会带来的后果及危害,让群众加强了遵守法律的自觉性。

爱护国家的一草一木是每一个普通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建设美好的绿色家园、保持自然环境、使生态有序发展、美化新农村是我们义不容辞的光荣义务和使命,如何经营好、管理好、爱护好现有的森林资源,这是每一个国家公民值得深思的课题,让大家携手共进,保护自然、维护自然生态健康有序发展,为造福子孙后代与绿叶成荫、花红相衬,以自然原生态共存,为美好明天留下一个美好的记忆,为绿色森林、源源泉水,点滴露珠,尽我们的一份心意。

 

(曼夕村委会指导员杨春平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