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中院“阳光司法”走进监狱公开审理减刑、假释案件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2-08-28

    8月24日,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阳光司法工程”活动走进景洪监狱,公开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完整呈现了减刑、假释工作程序,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旁听,接受监督。

    法庭对两件减刑案件和一件假释案件进行了审理,刑罚执行机关出庭支持减刑建议,检察机关出庭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庭审中,法官对服刑人员进行了问讯,景洪监狱提出了减刑意见书,罪犯同监区服刑人员依法出庭作证,检察机关就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发表监督意见。经过现场调查、举证、质证和休庭合议等环节,合议庭当庭宣告了对3名服刑人员的减刑、假释裁定。庭审结束后,法官进行了以案说法,解读了减刑、假释条件、程序等法律问题。

    此次庭审展现了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程序,较好地体现了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的公开性、公正性和严肃性,也是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贯彻,有利于促进对服刑人员的改造工作,对服刑人员具有较好的教育效果。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曹雪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