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巧调解 一日结三案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2-07-30

    2012年7月17日,景洪市人民法院勐龙中心人民法庭门庭若市,当事人如赶集一般,一拨接一拨,法庭工作人员按先后顺序一一进行处理。由于法官苦干加巧调解,诉来的三起纠纷案,均全部调解成功。这一天,是法庭工作人员最值得自豪的一天。
    案件一:原告梁某诉被告岩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的被告岩某,经过法官调解后与原告达成了赔偿协议,并向法庭送来了赔偿款5000元。承办法官当即通知原告梁某到庭领取赔偿款。原告梁某用胳肢窝杵着拐杖,一边数着钱,一边高兴地说道:“谢谢法官,谢谢法官,我继续治疗残肢的费用有着落了!”
    案件二:原告张某和被告张某因离婚纠纷而大声吵着架来到法庭。他俩眼里似乎根本没有旁人,声音一个比一个还大,谁也不让谁。经法官了解,他俩对离婚没意见,只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达不成共识,吵得不可开交。法官进一步了解情况后,耐心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当即达成和解协议,双方自愿离婚,并由被告张某向原告张某支付了补偿款30000元人民币。
    案件三:原告岩某因前女婿陈某拖欠借款而诉至法庭,要求其偿还借款40000元。来到法庭后,原告的女儿玉某与被告陈某的母亲又为家庭琐事争吵不休,双方差点动起手来,法警几次制止均不见效,承办法官因势利导抓住了进行调解的机会。经承办法官动之于情,晓之于理为当事人讲解法律法规,双方表示愿意接受调解,并当场支付借款本金40000元。

(景洪市法院勐龙法庭  郑成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