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纠纷巧调解 案结事了促和谐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2-06-14

近日,勐腊县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经法院调解自愿和好,夫妻矛盾得到化解。

法院审理查明:金某某与陶某通过自由恋爱,于2006年9月11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近年来,因陶某游手好闲,又常在外赌博,常因家庭琐事殴打金某某。金某某曾于2007年向法院起诉要求与陶某离婚,法院审理后,发现双方感情尚存,便判决不准予离婚。2011年12月金某某独自离家外出务工后, 2012年2月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与陶某离婚。

在第一次庭审中,陶某表示不愿意离婚,但金某某离婚态度坚决,虽然法官多次做金某某的思想工作,未能达成调解协议。庭审结束后,法官多次与金某某、陶某取得联系,并深入到原、被告的家中,了解双方感情出现问题的原因,,通过进一步的沟通,法官认为双方有和解的可能,遂决定再次开庭进行调解。第二次庭审,法官先用“背靠背”方式分头做双方工作,通过法官反复开导劝说,金某某表示只要陶某保证改掉恶习,她愿意再给陶某一次机会。随后,法官主持双方“面对面”进行调解,让夫妻双方进行沟通、交流,陶某承诺今后不再赌博,尊重和关心原告,共同维护好家庭,最终,原告多年心结得以释怀,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通过调解工作,法院成功化解夫妻双方的矛盾,使案件得到圆满解决,使其家人和睦团结,孩子拥有双亲的关爱。

据悉:随着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不断上升,为化解家庭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勐腊县法院加大对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调解力度,仅1-5月已调解婚姻家庭纠纷案件108件。

 

(勐腊县法院  陈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