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悉心调解 六年纠纷得以化解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2-03-30
近日,景洪市人民法院勐龙中心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长达六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3月,经勐龙镇某村委会村民小组同意,原告秦某从张某手中承接了被告某村委会村民小组的推水田、道路及沟渠工程。工程完成后,村民小组支付了部分工程款,还余106600元工程款未支付。秦某曾多次向村小组催要工程款,但都遭到敷衍拒绝。2010年12月,秦某再次催要该款,此时换届后的新任村小组长否认欠款事实,着急的秦某即刻向镇政府反映情况,多次找到当地司法所请求调处。最后村小组承认欠款事实,但仍未向秦某支付所欠工程款。为此,秦某将村民小组诉至勐龙中心人民法庭。
受理该案件后,承办法官及时与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取得联系,充分了解、核实案件情况后,积极联合司法所、村委会共同做双方当事人工作,经过努力,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协议,由被告年底前分两次向原告偿还工程尾款65000元。至此,一桩长达六年的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景洪市法院 金晓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