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琐事闹离婚 法官耐心把家和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2-03-22

近日,州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复合了原本濒临破碎的家庭,还给了孩子一个完整的家。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当事人熊某某与刘某某在景洪市民政局登记结婚,2010年生育女儿刘某某。后因家庭琐事导致夫妻关系紧张,2011年熊某某向景洪市法院起诉离婚并分割共同财产。景洪市法院一审判决解除熊某某与刘某某婚姻关系,并分割了双方共同财产。刘某某不服一审判决向中院上诉。二审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

承办法官在庭审过程中发现双方当事人感情并未破裂,在庭审结束后两次召集当事人做调解工作,让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围绕着相知不易、组建家庭更不容易,多为孩子考虑,多为父母考虑等方面做当事人思想工作。最终,经过法官耐心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继续维持婚姻关系,并对今后的婚姻过错方签署了相关财产分割协议。

 一个濒临破碎的家庭被挽救了,幼儿刘某某又可以开心地生活在爸爸妈妈身边,本案件以夫妻双方的握手言和而终结,人民法官尽职尽责化解了家庭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昝爱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