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干警舍休假 申请人权益得维护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2-03-20
依据勐腊县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袁某赔偿原告4.9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袁某履行1.5万元标的后,因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执行。此次勐腊县法院执行干警接到申请人王某电话后,迅速召集在双休中的执行干警赶到王某所说的地点查实,通过对在场人员进行询问及现场查看,执行干警对诉称的财物进行清点,对财产的权属、被执行人的行踪依次进行核查。在充分掌握情况后,执行干警于
在执行过程中,为避免被执行人转移、变卖财产,执行干警放弃休假,对所获取的被执行人财产信息,及时核实调查,确保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充分体现了法院执行干警“为民司法”的核心价值观。
(勐腊县法院 执行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