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主主动请调解 化解纠纷创和谐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2-01
勐海县人民法院在新年开启之际迎来案件办理“开门红”,以调解方式审结了一起因加盟快递公司引发矛盾的合同纠纷。
原告姜某某与被告谭某某签订了《某某快递网络承包合同书》,约定被告谭某某将“某某快递”经营权一次性永久承包给原告姜某某,许可原告在勐海县以“某某快递”的名义从事快递经营,原告于签合同当天向被告支付3万元加盟费及2万元押金。经营期间原告姜某某因持续亏损,将被告谭某某告上法庭。案件调解之初双方言辞激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后法院经庭审发现,原告快件寄出通过的“二级代理商”给其经营增加了成本,这是由于原告自己没有运输车辆,亦因缺乏经验没有考虑成本支出的问题,导致其一直亏损而无法继续经营。为了减少双方的损失,法官积极做了双方工作,被告也同意向原告返还押金,但是要求其找到下家接手该快递后再退还加盟费,原告最终同意了被告的意见,双方达成合意。
法官提醒:“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市场对每一个人都是公平的,但并非每一次投资都会有回报,在经营生意时应充分评估自身能力、资金以及市场风险,才能减少损失及矛盾纠纷。
(勐海县人民法院 刀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