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牟暴利葬终生 一生有家不能回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1-10-28

日前,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终结了被告人阿卜杜伊木·某(维族)运输毒品一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01011日晚,被告人阿卜杜伊木·某携带毒品从澜沧县乘坐出租车前往景洪,当晚2250分许,当车行至勐海县勐遮镇勐惠公路曼扫村路段时,在此进行公开查缉的景洪港边防检查站查缉分队查缉人员对该车和车上人员进行检查,被告人阿卜杜伊木·某提一包用黑色塑料袋包装的物品突然打开车右后车门准备逃跑,被查缉人员推回车内,此过程中阿卜杜伊木·某将提着的黑色塑料袋丢在车外,此塑料袋及袋内1大块和3小块毒品可疑物被查缉人员当场查获,经称量毒品可疑物重1740

经审理,本院对被告人阿卜杜伊木·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阿卜杜伊木·为谋取毒品的暴利,无视国家法纪,不惜铤而走险,从遥远的新疆西部来到祖国的最南端犯罪,最终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刑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