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法院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取得阶段成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1-10-21
景洪市人民法院从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部署。
具体实施,全面推开。景洪市人民法院在实施此次专项活动前组织执行员认真学习活动相关文件精神,充分做好活动前期准备工作。根据现行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在财产申报、财产调查、悬赏举报、拒执罪、限制高消费和限制出境等方面由承办执行员进行逐一排查清理,针对不同案件和被执行人现状及特点采取不同反规避措施。
(一)通过媒体公布一批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信息,敦促主动履行义务。
(二)对被执行人系企业负责人和专业人员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三)严格财产申报制度。要求从2011年5月起新收财产案件一律在送达执行通知书时送达报告财产令,同时2011年5月前未结财产案件补充送达报告财产令。
创新执行管理机制,启动协助执行员、联络员制度的建立工作。
(景洪市法院 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