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法官当庭调解物管纠纷显成效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11-03
近日,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法官当庭调解一起因物业服务管理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王某系景洪市曼弄枫林语半山小区的业主。
王某不服一审判决向二审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二审法院查清事实后改判。二审法院阅卷后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双方情绪失控,均不予让步,调解无望,只能休庭,休庭后合议庭成员耐心细致的释明了法理和合同约定,王某自认理亏,愿意调解,复庭后双方在合议庭的主持下调解,王某一次性当庭向裕海物业公司支付物管费348元,双方握手言和,一度紧张的气氛顿时烟消云散,该纠纷在和谐的氛围中中调解结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王世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