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转账有风险 引发纠纷难举证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10-27
近日,景洪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微信转账“借款”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原告彭某某与被告王某某原为同事关系,私下关系较好,原告彭某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两次向被告王某某出借了7500元,双方未约定利息,后被告王某某归还4000元,余款3500元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均以各种理由久拖不还。庭审中,承办法官在审查原告彭某某提交的三组证据时发现证据间都不能互相印证,无法证明原告的诉讼主张。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依据法律规定,向原告彭某某阐明“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以及举证不利的后果,原告彭某某这才意识到:微信转账的风险,自己向法院提交的证据也证明不了自己与被告王某某存在“借款”纠纷,法院不会支持自己的诉讼主张。最终原告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法官警示:微信属当下较流行的社交工具,虽然微信软件功能多,但也存在漏洞,凡涉及到资金交易应谨慎,这样在权益受到侵害时也能得到保障。
(景洪市人民法院 杨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