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身亡起纠纷 警司联调促和谐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1-09-05
经法庭查明:马某系徐某、尹某家具店的雇员,
针对此情况,勐遮法庭的工作人员首先安抚住宣某和亲属的激动情绪,后向其解释了此类案件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赔偿标准详细计算出了各项赔偿项目的金额,并向双方释明了应当承担的责任。经过工作人员采取“背靠背”做工作后,宣某经过认真考虑,最后提出了除徐某和尹某已经支付的医疗费25600元外,要求徐某和尹某再支付11万元的赔偿费。徐某和尹某看到宣某的要求略高于法律的相关规定,但已低于此前的索赔金额,马上就欣然答应。双方最后达成调解协议:徐某和尹某应支付宣某交通事故赔偿金共计135600元,扣除徐某和尹某已经支付的25600元,还应于
在这起案件中,通过警司联调工作人员的正确引导,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避免了双方的诉累,切实把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勐海县法院 裴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