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身亡起纠纷 警司联调促和谐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1-09-05

2011年8月10早晨,勐遮镇交警中队的3名警员带着宣某、徐某、尹某来到勐遮法庭,要求该法庭对一起由交通事故引起的赔偿进行调解。勐遮法庭随即启动警司联调机制,配合勐遮镇交警中队成功地调解了这起纠纷。 

经法庭查明:马某系徐某、尹某家具店的雇员,2011年7月13日,马某驾驶车辆为客户送家具,在返回途中不慎撞上路边行道树,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随后死者马某妻子宣某找到亡夫的雇主徐某、尹某,要求他们赔偿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费用共计17万余元。徐某和尹某认为赔偿金额过高,双方对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针对此情况,勐遮法庭的工作人员首先安抚住宣某和亲属的激动情绪,后向其解释了此类案件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赔偿标准详细计算出了各项赔偿项目的金额,并向双方释明了应当承担的责任。经过工作人员采取“背靠背”做工作后,宣某经过认真考虑,最后提出了除徐某和尹某已经支付的医疗费25600元外,要求徐某和尹某再支付11万元的赔偿费。徐某和尹某看到宣某的要求略高于法律的相关规定,但已低于此前的索赔金额,马上就欣然答应。双方最后达成调解协议:徐某和尹某应支付宣某交通事故赔偿金共计135600元,扣除徐某和尹某已经支付的25600元,还应于2011年9月20日之前一次性支付宣某110000元;徐某和尹某对上述赔偿金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在这起案件中,通过警司联调工作人员的正确引导,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避免了双方的诉累,切实把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勐海县法院  裴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