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案快审 勐腊法院两起纠纷“迅雷”结案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9-29
近日,勐腊县人民法院以“迅雷”之势,科学、高效调配审判资源,依法快速审理简单案件,一日内成功调解两起因债务拖欠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
在磨憨法庭受理调解的肖某某、胡某某、张某某等9人分别起诉李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李某某分别向9名原告收购茶叶鲜叶,并承诺随后付清收购款项,但约定期限已逾,被告仍未支付收购款项。原告诉至法院后,9起案件均在当天予以立案。案件承办人“趁热打铁”,当即通过电话联系被告,将其约至法庭进行调解。经案件承办人耐心细致地疏导,9名原告当场与被告达成和解,并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
在陈某某起诉董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陈某某起诉称,被告董某某于2014年向其经营的家具店赊购价值34800元的沙发,并支付了其中13800元的货款,尚欠21000元。随后3年中,陈某某多次催要剩余货款,董某某均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陈某某遂将董某某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其货款21000元、违约金6300元及车旅费,误工费2000元。法院受案后,为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调解人通过电话联系董某某,陈述了陈某某所起诉的内容,并做了大量思想工作,使其同意到法院进行调解。调解当天,双方当事人情绪均较为激动,调解人员安抚双方情绪,从情理、法理角度层层剖析,权衡利弊,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还款协议,仅用时1天。
两起合同纠纷案在立案阶段就进行了繁简分离,法院结合案件实际从简从速进行调解,协议的达成用时短、程序少,在有效控制司法成本,节约诉讼资源的同时,高效保质的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勐腊县人民法院 李先勇 罗 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