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调解止纠纷,推进案件繁简分流 用数据换口碑,践行司法为民服务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9-22

法官,谢谢你,让我们拿到钱还不收费!一名当事人在勐腊县人民法院一楼大厅内对法院干警激动的说道。这是对法院人耕耘司法的最好回报,同时也是人民法官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基本要求。

2017817,李某等五人分别向勐腊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橡胶公司支付其橡胶款。经调查,五名原告系橡胶种植农户,分别将自己产出的橡胶出售给该橡胶公司,而该橡胶公司却未按约定支付胶款。法院干警了解事情原委后耐心讲解了诉前调解的利弊,五名胶农提交民事起诉状时,分别在诉前调解建议书上签字,并确定诉前调解时间为15天。经多次与原告、被告沟通,双方对欠款事实及金额均没有异议,该橡胶公司也愿意支付欠款,但因款项尚未到位,调解期限内无力支付。经了解,被告及时支付欠款的可能性较大,亦比按照调解协议付款更有利于双方矛盾纠纷的解决。据此,调解人员初步决定延长调解期间等待付款,并取得五名原告同意延长5日调解期,等待该橡胶公司付款,橡胶公司也表示5日内款项可以到位。95,该橡胶公司如约全额支付了其所欠胶款,五名原告也撤回了起诉材料,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当得知因案件未进入诉讼程序而无需交纳案件受理费后,五名胶农对勐腊县人民法院干警司法为民的行为给予了高度赞扬,出现了文章开头这一幕。 

 

                                            (勐腊县人民法院   张远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