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司法:景洪市法院异地公开审理刑事案件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7-13
7月5日,景洪市法院组成合议庭到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重大串通招投标、行贿案。
该案因涉及人员众多、社会影响大、案情复杂致使被告人李某某被异地羁押于普洱市看守所,且被告人李某某长期弭患柯兴氏综合征、代谢综合征、高血压3级(高危),导致提押被告人李某某到景洪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存在较大风险,故景洪市法院,决定到思茅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为了确保庭审的顺利进行,景洪市人民法院周密安排、精心准备,一是加强与思茅区人民法院联络、沟通,解决了庭审保障、安全保卫、后勤服务、医疗救助等问题。二是合议庭组织庭前会议,详细了解案情、归纳争议焦点、会商案情,做好庭审准备,节约庭审时间。三是做好庭审全程保障,考虑被告人李某某的特殊身体情况,安排了急救救护人员和车辆,并在庭审前与其沟通,并详细检查了身体。
7月5日上午,案件顺利在思茅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李某某等6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和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表示认罪悔罪,合议庭将择期宣判。
(景洪市人民法院 尹漓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