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中奖奖券兑奖 涉嫌诈骗获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1-07-04

近日,勐海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了一起诈骗案,以犯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岩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10年9月2316时许,岩某在勐海县勐遮镇黎明街张某经营的中国体育彩票站购买了五张体彩刮刮卡后,将其中一张写有神射手字样的体育彩票第八场奖区的数字“5”改动为数字“3”伪造成中奖十万元。当日17时许,岩某拿着伪造的刮刮卡奖券到张某处委托张某帮其到西双版纳州体彩中心兑奖,同时向被害人张某预支了3000元现金,并赊买了682元的彩票。次日被告人岩某再次向被害人张某预支1000元现金并赊买了4793元彩票。2010925,被害人张某到西双版纳州体彩中心帮被告人岩某兑奖时,发现奖票系伪造。

法院认为,被告人岩某诈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9475元,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归案后积极的退还了全部的赃款,并且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法院在量刑时给予了酌情考虑。为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故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勐海县人民法院黄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