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法院来帮忙 异地执行有保障
访问次数 :2631 发布时间 :2016-12-22
近日,景洪市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刘某某与被执行人四川省自贡市某某建设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四川省德格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协助下,成功扣划被执行人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格县支行的存款39万元。
景洪市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申请执行人刘某某与被执行人四川省自贡市某某建设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怠于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由于被执行人住所地位于四川省,给执行工作带来一定困难,执行干警依法在全国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中查询被执行人账户后,发现被执行人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格县支行有存款39万元,执行干警立即通过全国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此39万元予以冻结。为提升执行效率,降低司法成本,景洪市人民法院及时与四川省德格县人民法院联系并说明情况,德格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积极配合,立即安排执行干警前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格县支行对被执行人的存款39万元成功进行了扣划,不仅使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得到了保障,也让“老赖”的存款无处藏匿。
在异地执行案件多发的情况下,被执行人的存款往往在外地银行,执行法官只能前往其存款所在地进行处理,为执行工作带来极大不便。执行工作中,为从根本上解决异地冻结扣划耗时长、成本高、效率低的顽疾,各地法院应秉持“全国执行一家亲”的原则,形成执行合力,让全力协助配合异地法院执行工作形成常态,保障异地法院执行工作顺利进行,为有效解决异地执行难问题提供强有力的支持,最终达到共同维护司法权威的目标。
(景洪市人民法院 杨润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