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贼难防”:一男子为赌博盗窃姨妈130余万被判十年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11-07
近日,州法院审结一起发生在亲戚间的盗窃案,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谭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2012年10月,黄某某在缅甸勐拉曼栋村将该农行卡交给其父亲带回湖南省祁阳县老家由其母亲申某某保管。谭某某得知消息后即回到湖南老家从其外婆申某某家中将卡盗走。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谭某某盗窃他人银行卡并窃取卡内人民币1362259元,虽然在其归案后获得被害人的谅解,但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盗窃数额特别巨大。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三款、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刘文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