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枪上山打猎 过失致人重伤获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10-27
勐海县某男子购买自制火药枪后上山打猎,误将人当成猎物致人重伤。勐海县人民法院以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自制火药枪,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其使用非法持有的火药枪过失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应数罪并罚。被告人李某某案发后自动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勐海县人民法院 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