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官员诈骗钱财 夫妻同罪锒铛入狱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10-21

近日,州法院审结了一起夫妻共同因犯诈骗罪而被判处刑罚的案件。

20147月至20158月期间,被告人李某伙同妻子仇某虚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以帮助被害人王某女儿王某某到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当公务员、在昆明购买住房为由,骗取被害人王某人民币571400元。被告人李某以帮助王某在丽江拿到加油站工程为由,骗取被害人王某人民币 1376890元。后经查明,被告人李某分两次将23万人民币转回给被害人王某。

20151月至8月,被告人李某虚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以帮助被害人马某的哥哥马某某调动工作、投资客栈及购买车辆等为由,骗取被害人马某及其家属人民币480776元。

201582614时许,被害人王某从西双版纳机场接到被告人李某、仇某后,将二人带到景洪市公安局旅游度假区派出所报案,次日被告人李某、仇某被景洪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被害人王某 1718290元人民币、骗取被害人马某480776元人民币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被告人仇某以非法占用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与被告人李某共同骗取王某571400元人民币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被告人仇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8万元;责令被告人李某、仇某共同退赔被害人王某人民币571400元,被告人李某退赔被害人王某人民币 1146890元、退赔被害人马某人民币480776元。涉案假公章四枚、银行卡7张、苹果6手机2部、苹果6PLUS手机1部依法没收,由查封、扣押机关负责处理。

 

                                (州法院  召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