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通行起纠纷 法官调解促和谐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9-22
近日,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相邻通行纠纷,化解了村民3年来的相邻通行矛盾。
刘某、杨某、李某即是同村村民,又是亲属关系,各自以务农为生,3家承包经营的土地相邻,杨某承包经营的土地内开通了一条长
在办理案件中,法官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只存在相邻通行矛盾,如一判了之,判决生效后执行困难,也不利于邻里关系和睦,反而会激化矛盾,因此,决定到纠纷发生地巡回开庭。在开庭时,法官邀请村委会干部到现场参与调解,并坚持以法明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采取法、理、情交融,讲、导、劝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解,最终达成从杨某承包经营的土地内通往刘某承包经营的土地的路长、宽保持不变,刘某从其承包经营的土地内划出4分土地归杨某使用,杨某不得再阻止刘某通行及李某不承担民事责任的调解协议,双方矛盾得以化解。
(勐海县法院 阿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