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11家KTV被诉 一首歌索赔百元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8-19

近两年来,涉KTV著作权侵权纠纷时有发生。近期,州法院审结了14件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简称音集协)诉我州辖区内11KTV经营者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案。

音集协系经国家民政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业务范围包括开展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工作、法律诉讼等,通过与多家唱片公司等著作权人签署《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取得了相关音乐电视作品的放映权和复制权。法院审理认为,被起诉的11KTV经营者在未经许可,未支付版权使用费的情况下,在其经营的娱乐场所使用《开门大吉》、《非诚勿扰》等涉案作品200多首,供消费者点播播放服务的行为,侵犯了作品放映权。在综合考虑KTV经营规模、侵权情节、性质和后果、本地经济发展及消费水平等因素后,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判决11KTV按每首作品250元的标准进行赔偿,并赔偿因维权产生的合理费用。目前,判决均已生效并进入执行程序。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玉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