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人民法院审理首例行政协议纠纷案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8-19

近日,勐腊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首例要求行政机关履行行政协议纠纷案件。

原告与勐腊县某行政机关签订了一份《协议》,其中约定由行政机关向原告提供征收补偿,因原告认为行政机关未按照约定履行行政协议,于是向勐腊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政机关按照协议的约定给付补偿款。此案系勐腊县法院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修改后和法院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受理的首例行政协议纠纷案件,属于新类型行政诉讼案件。

依照201551修改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反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目前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勐腊县法院   赵义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