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法院诉前调解见成效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8-12

勐腊县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当场履行标的4.95万元,原告撤回起诉,双方握手言和、冰释前嫌。

曹某与朱某系好友关系,20163月双方签订购车协议,约定曹某将一辆翼虎牌小型客车出售给朱某,朱某于购车当日向曹某支付首付款5万元,后经曹某多次索要,朱某未按约定支付余款且四处躲避债务,由此双方发生争执、矛盾加剧。两个月后,曹某找到朱某强行收回车子并转卖他人,由此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随后,朱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曹某返还购车款,经过立案法官的讲解,朱某签订了诉前调解建议书,表示愿意接受诉前调解。当日,经过立案法官近四小时的耐心、细致释法说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由曹某扣除500元车辆使用费后返还朱某4.95万元并当场支付,朱某当即撤回起诉,并朱某向曹某赔礼道歉。

法院诉前调解是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在立案环节就争议不大、事实较为清楚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的办案方式。调解成功后法院出具相关民事法律文书,无需再进入复杂的诉讼程序,从而经济、迅捷地解决各类民商事纠纷,和平化解矛盾。2016年以来,勐腊县法院立案庭共对115件民商事纠纷开展了诉前调解,成功调解45件,其中当场履行4件,标的14.86万元,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切实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勐腊县法院 张远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