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耐心调解 当事人当庭履行义务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7-15
近日,勐腊县法院磨憨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由被告张某当庭支付原告陈某赔偿款人民币2717元。
磨憨法庭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几经周折找到当事人完成了案件送达工作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为了彻底化解矛盾,承办法官按照标准对负主要责任和负次要责任重新核算了赔偿金额,结合双方的情况和诉辩理由,对双方当事人进行细致劝说。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协议,被告张某将应付的赔偿款当庭支付给原告陈某,案件终于得以圆满解决,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勐腊县法院 李先勇、邓梅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