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领导到基层法院督促执行案款清理工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5-31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基本解决执行难暨执行案款清理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省高院的安排部署,

扎实开展执行案款专项清理工作,516,中院副院长白玲、执行局局长沈云前往勐海、勐腊、景洪三个基层法院检查执行案款清理工作开展情况,对专项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要求,对下一步案款清理工作进行指导。

在督导检查中,各基层法院分别汇报了清理工作进展情况。

沈云局长传达了最高法院执行案款清理有关精神,并根据《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对清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基层法院对在账未退的执行案款要进行全面核查,并逐笔逐项在最高法院的案款清理软件上进行登记。

白玲副院长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院要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出实施方案,认真研究,精心部署。二是明确责任分工。执行、行装、纪检及其它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三是严明纪律要求对拒不进行清理或不按要求完成清理工作,特别是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清理情况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的,要坚决依法移送有关机关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在清理过程序中建立完善信息化执行案款管理,形成执行案款管理长效机制,达到高效规范运行状态。

此次督促检查,为基层法院开展执行案款专项清理工作指明了工作思路,明确了工作责任和目标。目前,辖区所有法院均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清理领导小组,并摸清了底数,为下一步清理工作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唐永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