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生效判决 司法拘留幡然悔悟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5-27
近日,景洪市法院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玉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决定。被司法拘留后,被执行人玉某及其家属方才悔悟,并认识到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严重后果。被执行人玉某及其家属主动与申请人曾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将案款全部交清,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鉴于被执行人玉某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且认错态度较好,被提前解除司法拘留强制措施,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案情回放:景洪市人民法院于2015年年
今年以来,景洪市人民法院着力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和威慑力,多措并举,严厉打击规避执行的行为,具体案情具体分析,着力破解执行难题,寻找个案切入点,利用午间执行和晚上守候等方法,多措并举查找被执行人,重点排查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规避执行的未结执行积案,对规避执行的“老赖”展开凌厉攻势,用好用足用活法律手段,最大限度地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力得到了全面提升。
(景洪市法院 毕路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