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无故被盗刷 法院判决银行败诉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5-12

近日,勐海县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银行卡被盗刷引起的

借记卡纠纷案件。

20131021,原告杨某发现其持有的本人银行卡中的18.6万元消失了,于是向勐海县公安局报案。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因该银行卡系使用网络虚拟POS机,无卡刷卡方式进行刷取,公安机关查询不到POS机网络IP地址,故该案至今未侦破。2015127,杨某向勐海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开户银行向原告杨某赔偿储蓄本金及利息。

办案法官受理案件后,认真审查了案件卷宗材料。庭审时,被告银行认为密码是由客户自行设定的,造成的密码泄露应由原告本人自行承担责任。而杨某则认为自己在使用该卡上并未存在过错,且未开通网银,原、被告之间形成合法有效的储蓄存款合同关系,其权益应受到法律保护。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银行败诉,判决现已生效。

目前,银行卡被盗刷事件屡见不鲜,为了更好地保障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结合上述案件,法官在此提醒大家,预防银行卡被盗刷,应注意以下事项:1.妥善保管个人银行卡信息及密码。2.发现有盗刷现象,应第一时间与银行联系挂失,避免损失继续扩大。3.及时报警,取得相关证据,为维权作准备。4.如果被盗刷的是信用卡,应按照约定时间继续还款。因为即使该笔款项是被盗刷的,但在案件未侦破前,办卡时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仍在约束着持卡本人,你可能需要为该笔盗刷的款项支付利息或者滞纳金。总之,当盗刷已然成为事实的情况下,怎样减少与弥补损失才是关键。

(勐海县人民法院  代卫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