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代办机动车驾驶证为由实施诈骗终获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4-28
日前,勐腊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方某犯诈骗罪一案。
被告人方某系云南省勐腊县景岗路居民委员会人员,其在2013年至2014年期间,以不用参加驾照考试,用钱可以买到合法的驾驶证、只要参加体检就可以帮其办理驾驶证等多种理由,多次骗取被害人依某某等16人共计190580元人民币。期间,被告人方某除交给被害人田某某和罗某两本C1E机动车驾驶证外(经勐腊县交警大队查证均为假证),其余人员均未收到过驾驶证。
勐腊县法院审理后认为,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一审判处被告人方某有期徒刑5年零8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
(勐腊县法院 袁红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