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法院妥善执行一起离婚财产纠纷案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4-22

 

近日,景洪市法院在东风农场管委会的协助下顺利执行完一件案件。

贾某与周某原系夫妻,婚后因感情不和于20144月离婚,后因财产分配不明,贾某于2015 5月14景洪市人民法院勐龙人民法庭提起诉讼。经审理,勐龙人民法庭判决位于景洪市东风农场一分场四队的涉案房屋归贾某所有,但判决作出后周某既不上诉也不履行判决。

201512月,申请人贾某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受理后,执行员通过调查走访,了解到被申请人周某态度强硬,明确表示不愿搬离涉案房屋。考虑到案件执行后不引起更大的社会矛盾,执行员当即决定联系东风农场管委会进行协调。201641,东风农场管委会领导带领法院干警来到东风农场一分场四队,协助景洪市法院执行员积极开导被申请人周某,做了大量工作后,被申请人周某终于同意搬离涉案房屋,矛盾纠纷也顺利消弭。

                                 (景洪市法院  陈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