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香蕉纸箱作掩护 贩卖毒品被查获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3-29

近期,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集体贩卖毒品的案件。

20144月,被告人岩甲、岩乙、岩丙、岩丁合谋贩卖毒品,由岩甲联系货源及毒品买家,岩乙具体负责与买家接洽并安排岩丙、岩丁接送毒品和毒资。同年5月初,岩甲、岩乙、岩丙、岩丁从被告人岩某处购得毒品32件存放于岩丙家中。之后,四人又从岩某某(在逃)处购得毒品97件,并由岩乙、岩丁、岩丙将二次购得的129件毒品,用5个香蕉纸箱在岩丙家中进行伪装。

同年612,岩乙、岩丙、岩丁将5纸箱毒品与事先购得的香蕉混同装入一货车发往重庆市。当日19日许,该货车行驶至景洪市景洪电站卡点时被警方截停,民警当场从货箱尾部查获用5个香蕉纸箱伪装的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129件,净重72476。当日22时许,岩甲在景洪市某酒店被警方抓获;2230分许,岩乙在家中被警方抓获;23时许,岩丁、岩丙分别在家中被警方抓获;同年81419许,岩某在景洪市嘎洒镇某餐厅被警方抓获。

 

(州法院  杨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