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夕支付执行案款 申请执行人过祥和春节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2-24

20159291113日,我局分别受理了的杨强、梁云清、刘周一家三人与西双版纳版纳润丰合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纠纷仲裁裁决执行三案,该三案的执行请求除金钱执行外还有行为的执行(交付房产、办理产权证)。行为的执行因需双方配合、协商方能履行而未执行完毕。金钱的执行,我局曾多次联系、通知被执行人西双版纳版纳润丰合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法人,希望公司自动履行,但被执行人均自觉履行。我局了解被执行人西双版纳版纳润丰合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分行开立有账户,经查询账户仅有1000余元,不足够支付三案申请执行人申请的违约金。我局仍采取了冻结账户措施,并设置为只进不出的冻结方式。

20161月底,我局发现冻结的西双版纳版纳润丰合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账户有款转入,随即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分行进行查询,得知西双版纳版纳润丰合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分行的账户有65万余元款项转入后被冻结,于是我局立刻制作相关法律文书到银行办理了解冻、扣划等执行措施。同时,因知晓景洪市人民法院预保全西双版纳版纳润丰合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账户,我局扣划三案的违约金后该账户仍有余额,遂通知了景洪市人民法院一同到银行办理西双版纳版纳润丰合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账户的再次冻结手续。

为让申请执行人过上一个祥和舒心的春节,我局立刻审批并通知申请执行人来法院退付执行到位的违约金,三案的申请执行人在节前一天欢欢喜喜的领走45万余元的违约金。至此,该案的金钱执行完毕。

 

 

                 (西双版纳州法院执行局 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