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为留学金起纷争 细心调解巧化解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1-22
近日,在州法院二审法官的细心调解下,一场为留学保证金起纷争的离婚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郎某与张某于2009年结婚后,于
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认为一审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存在遗漏和履行明确的问题,其中郎某交纳的26万元留学保证金中的23万元系郎某父母为其垫付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审审理过程中,通过承办法院耐心细致、入情入理地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夫妻共同财产位于昆明市的住房1套、郎某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22万元、郎某的留学保证金26万元归郎某所有,郎某一次性支付张某20万元,共同债务的贷款24万元及利息,由郎某偿还。一场由夫妻财产分割引起的纷争,至此圆满的划上了句号。
民一庭:陈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