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法院受理45人诉被告西双版纳国际旅游度假区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购销合同纠纷案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1-22

1214,景洪市人民法院立案庭收到原告李某等45人的起诉状,以被告西双版纳国际旅游度假区开发有限公司存在严重销售虚假宣传行为,对其进行误导和欺骗,诱骗其签订购房合同,构成欺诈为由,诉请撤销其与被告西双版纳国际旅游度假区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并要求返还购房款,赔偿与房价同等的经济损失、返还已交纳的各种税费。

景洪市人民法院立案庭经审查认为,原告李某等45人的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有关民事诉讼起诉的条件,已于1216日立案受理。

万达西双版纳国际度假区,系西南地区投资额最大、内容最丰富、创新度最高的文化旅游项目。因商品房质量问题,曾于10月、11期间遭质疑而引起网上热议。因该批案件涉在社会上颇有影响力的万达企业及较多业主,属群体性民事案件,故景洪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已将该案件向景洪市委政法委、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报备,以关注后续审判。

(景洪市人民法院 苏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