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偿赌债隐匿藏毒 终究难逃法律制裁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1-20

201510月初,我院审理了一起隐蔽藏匿运输毒品的案件。

被告王某今年30岁,其在赌场里输了几万元钱,请一个叫“大哥”的朋友帮忙想办法让其还债,他给其一个电话号码,要其来景洪帮他取东西时联系,事成后给其报酬。刘某到景洪市后,并让其到指定的地点汇合,有两个男子开车来和其见面,一个男子将东西交给其说藏在裤裆里,给其买好从景洪到武汉的机票,因王某在景洪机场神色慌张、形迹可疑,在通过安检通道时被机场民警盘查后现场从被告人裤裆里查获抓获毒品可疑物,净重380。至此罪行败露。王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也十分后悔,希望法院能从轻处罚。本院在审理后一审判决王某构成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6万元。

王某因未能偿还赌债,通过朋友介绍其帮他人运输毒品获得报酬来偿还赌债,最终难逃法网,但其作为一名健康的青年,完全可以通过正常的劳动获得报酬,铤而走险触犯法律底线最终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刑三庭

徐子程

20151215